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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國道警察生命危險,提議並支持國道警察使用「科技執法」!

提議者 Scott

已附議256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44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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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4-23
檢核
2018-04-24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6-2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主題:降低國道警察生命危險,提議並支持國道警察使用「科技執法」!

提議內容: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國道就發生兩起員警死亡意外,國道值勤的警察危險度極高,相信身為國道警察的各位大哥大姐們也都瞭解,而我身為一般平民,看到意外發生也感到無比難過,是家庭的破碎、是同事及朋友的逝去,誰能接受這突如其來的消息?沒有。現今的社會不斷改變,國道的狀況可能不如以往,法律的改變也會影響到國道的狀況,就以此次意外來說:此次主因為駕駛過度疲勞導致之意外,那為何駕駛會疲勞?背後所牽扯的問題又很多,不過在此我們不多討論。

而意外發生後,身為平民卻沒有看到長官替下屬解決眼前的問題,好像一切用錢就可以解決?難道「危險加給」就能降低國道員警的危險嗎?所以在此提出相關建議,希望相關單位能花點時間討論,降低前線警員的危險性!

建議事項:

  1. 請相關單位給予國道員警利用「科技執法」以代替「下車製單」的動作。面對國道無數件的違規事件,警察為了民眾的安全不斷的攔查違規,但是下車的動作,也是讓員警及違規駕駛人暴露於危險之中,建議可以使用「跟隨錄影」方式、或著透過監視系統、以及增設測速照相器..等等,將一些無立即性危險之違規事件舉發,去除下車開單的SOP。
  2. 為配合上點,透過將可能發生之事件分類為不同級別,以利員警安全及作業。舉例:如果是單一車輛之飆車事件,可利用監視畫面開單舉發(危害較低);如果是多輛車之飆車事件,則可由員警出動攔查(危害較高)。還有許多可能發生之情形,建議能做好分類,危害低者就避免員警下車製單,危害高者就還是得由員警出勤。

我認為還有許多值得討論探討,但現階段較廣泛且可行之方法就是上述之建議,希望相關單位能出面解決,不要什麼都只用錢來解決。錢不等於生命。

利益與影響

利益:

  1. 降低國道員警危險性。
  2. 增加違規收入。

利益可能不止這兩點。

影響:對於科技執法,並不是所有民眾都願意買單。可是只要不違規,就不會被舉發;自己要違規,那就等著吃罰單。難道別人的家庭就不是家庭嗎?

其餘影響尚未想到。目前都是想到跟利益相符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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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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