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鬼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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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原因】
1. 18歲只是高中職生,要讀書跟打工賺錢,跟本很難,而且打工幾乎不是正職所以錢不會太多,對於學生壓力真的很大。
2. 兒少安置之家收容年齡只有到18歲,超過18歲就會被迫搬出去。
3. 幫助弱勢學生找個溫暖的家,給予關愛與鼓勵。
4. 希望改成23歲是因為加上大學5年(有些科系要五年)。
1. 因經濟性因素延伸為安置單親、受刑人、中低收入戶、性侵、家暴、雙親失聯或失蹤、受虐 與受疏忽等因素之保護性個案。
2. 讓剛滿18歲的小孩不須承擔租房的壓力,好讓他們認真讀書。
3. 23歲以下的緊急個案,可以得到安全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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