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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用槍時機相關法律修改

提議者 Kevin

已附議123 (時間已截止)

尚須4877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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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8-01-11
檢核
2018-01-12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18-03-13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為使社會秩序更安定,希望政府能夠修改警察用槍相關法律及嫌疑人和拒絕警方盤查逃逸之人的處分法律。希望內容如下:

1.警察如果遇到嫌犯危害自身安危及嫌犯可能危害到其他民眾時可以開槍

2.警察若擊斃重刑犯、吸毒者、拒捕且威脅到旁人安危時,被擊斃者之家屬不得上訴

3.若第二點無法實施,希望政府能夠修訂相關法律保護警察,否則嫌犯被擊斃時家屬能上訴要求賠償,但警察因公受傷或殉職時卻無法找嫌疑犯家屬索賠實在不合理

4.若遇不接受警察盤查而逃逸之嫌犯,希望能夠有更嚴厲的法律處罰逃逸者,現階段只有的行政法很容易使犯法者有僥倖心理,讓犯罪者有「賭看看是否能躲掉」的心理,若逃逸者是重刑犯,對社會秩序也會有所影響

利益與影響

如果警察用槍相關法律可以修改,讓警察開槍時不用再顧慮那麼多後續權責問題,相信社會的犯罪率也會下滑,而秩序的維護也更能落實。現階段之所以會有那麼多嫌疑犯會有拒捕逃逸的舉動,完全就是衝著警察不敢開槍,也衝著司法上「偏袒犯罪者而處罰執法者」的漏洞。

雖然上述內容可能會有人權考量,但為了社會秩序的安定,希望相關法律可以修改的更完善,讓警方執勤時不會綁手綁腳,也讓在有相關事件出現時的判罰能夠更符合正義,而非過度偏袒犯罪者,畢竟錯的人還是犯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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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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