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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間觀光景點派駐水炮車

提議者 葛瑞特

檢核未通過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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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04-07
檢核不通過
2020-04-08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防疫期間,國民未具備足夠的危機意識,仍於清明連假前往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花蓮東大門夜市、嘉義文化路、台南關子嶺、虎頭埤、烏山頭水庫、湖境度假會館等埤塘風景區、高雄興達港、旗山老街、雲林北港朝天宮、屏東縣南州鄉以南(含墾丁觀光景點)等地進行旅遊,人朝甚多恐導致群聚感染,相對於國外入境者,國內旅遊指揮中心難以掌握其身分,對於後續追蹤、防護、消毒乃至於爆發傳染時,尋找傳染源,形成極大的困難,雖然指揮中心已經呼籲前往上述幾處之地旅遊者,進行自我健康管理,但因無法掌握具體身分,這項規定恐怕難以落實,形成防疫的巨大破口。

旅遊的機會再找就有,但生命只有一條,且旅遊也並非生存之所需,為滿足個人私慾,將國家置於危急存亡之秋,豈不可笑?在此我提議,在觀光景點等容易聚集人潮之處派駐水炮車,我想裡頭甚至不用裝水,就可以達到威嚇、驅散群眾之效果,雖然清明連假已過,但俗話說亡羊補牢,猶未晚也,且無人知曉疫情將會持續多久,勞動節連假在即,為免國人將指揮中心的辛勤防疫視為理所當然,再次犯下如此愚蠢之舉,故發此提議。

 

利益與影響

直接限制人民外出旅遊,有實行上之困難(如:當地居民能否外出、如何界定旅遊的定義等)且恐有違憲之虞。而派駐水炮車的方法,就是在不影響人民自由的前提下,降低旅遊意願,以一個相對低的門檻,達成減少群聚感染的風險。以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就是將疫情期間肆意旅遊者所產生的外部性,透過政府執行加諸回其自身,以增加其旅遊成本、降低意願。
至於旅遊產業,雖然疫情期間受到影響是無可避免的,但政府也不應棄之而不顧,特別是在實行了以上措施之後。我認為,或許可以參考國外疫情爆發的狀況,請專家推算若疫情在台灣爆發會付出多少成本、產生多少損失,並以此金額為基準設立一筆基金,若未來疫情沒有在台灣爆發,再將此基金浥注於觀光產業。如此既能防疫,也不對產業造成損失,可謂兩全其美也。至於短期的紓困方案,政府已多有政策,在此不多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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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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