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Geh,Diong-Sin
檢核未通過
晚安,中華民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兩次提案沒進入附議,寒心但不放棄,因為國家安全不能忽略。
現在治安、中共威脅與恐怖主義, 已經是我中華民國國家安全的要綱了。
但問題卡在司法警察權,憲政民主國家, 除非國家已經遭受嚴受侵害, 不然一般軍人不可以對非現役軍人攻防,無論國籍。
現在中華民國憲兵和海巡署武職人員是承平時期唯一也有司法警察權的軍人。
以治安來說,民國104年的大寮監獄事件, 國防部已表示隨時可以支援,但很多人說,除了憲兵, 不然一般軍隊不可以對暴動者動武。
萬一監獄暴動者的武裝比司法警察強,司法警察眼看快殲滅了, 要眼睜睜看著監獄淪陷嗎!?
如果這時候中華民國軍人可以出動,說不定很快就能完美平息暴動。
中共侵臺的花樣非常多,對我國法律也有研究, 就擔心派非現役軍人,但有軍人的軟硬體和技能的侵臺, 這時候中華民國國軍到底不能不能動武!?
例如有一群大陸籍人士,以旅遊自由行名義來中華民國, 實際目的為竊取中華民國國安資料,入境中華民國後, 與不法份子聯手,拿著改造手槍、刀和炸彈攻擊某營區。
這時候,如果中華民國軍人可以對非現役軍人攻防, 說不定可以一舉平息這群「國家安全蟑螂」,國安資料得以保全。
恐怖主義更可怕,連小孩都可以拿炸彈做壞事了,如果發生在臺灣, 中華民國國軍到底能不能動武!?
如果恐怖份子在引爆炸彈, 中華民國軍人如果可以對非現役軍人攻防,馬上派軍隊去攻防, 國家安全受到了保障。
雖然說伊斯蘭國已經瓦解了,但能保證恐怖份子不會再出現嗎?
現在很多犯罪者,不是現役軍人,況且,國軍是保護國家的,不能置國家安全而渡外。
國軍有那麼多特勤部隊,就是為了殲滅不法份子或集團,可是目前只有憲特才能對非現役軍人攻防。
我很寒心、我非常寒心,如果發生危機,都要等司法警察來,可能太遲了,就因為我國的法令沒有完全保障國家安全。
以上,不是不可能,只是機率高與低,哪怕是0.01%。
所以,請政府和全民支持,立法讓中華民國國軍均可對非現役軍人攻防, 良好的治安和國家安全,軍人不能只能跟現役軍人對戰, 要跟司法警察參與。
當然,這種屬於緊急時候的法令,濫用就是違抗憲政民主。
保護治安、守護國安、對抗中共威脅與恐怖主義, 有些不是來得突然, 不然就是非現役軍人侵犯。
遠水救不了近火,請司法警察來,還沒來, 敵人已經把整個營區給殲滅掉了。
所以中華民國國軍均可對非現役軍人攻防是最好的維持治安和國安的 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