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者 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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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平面一般道路速限上限通常是50,可是在離峰時段明明沒車卻不能開更快,浪費很多時間,且交通尖峰時段也容易造成阻塞。
實務上用車習慣偏快的用路人比較確實且正確使用方向燈,且更不會任意變換車道,反而越是用車較慢的用路人更多造成擦撞與事故。
其實我更覺得有必要嚴格取締時速未達下限的用路人,但基於道路環境變化大造成取締困難,所以提議提高速限上限似乎更為實際。
1.提高行車效率。
2.確實分流分道,改善最內側快車道的暢通以及減少機車進入快車道引發的事故。
3.降低因路怒引發的事故與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