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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側聽損身心障礙資格

提議者 Hank

已附議5112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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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7-11-23
檢核
2017-11-23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17-12-22
回應階段
2017-12-29
回應階段
2018-03-06
回應階段
2018-06-29
回應階段
2018-11-07
單側聽損身心障礙資格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單耳聽障不符合現行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無法申請身心障礙手冊,

以聽障判定為例,台北市社會局說明:
「優耳」聽力損失在五十五至六十九分貝,
或平衡機能障礙致步行困難者,視為輕度障礙;
優耳聽力損失在七十至八十九分貝,
或平衡機能障礙而無法站立者,為中度障礙;
優耳聽力損失在九十分貝以上,
或平衡機能障礙而無法坐立者,為重度障礙。


  社會局表示,申請身心障礙手冊是以醫師的診斷為依據,
以功能較優的器官做為鑑定標準,比較符合社會福利資源公平分配原則,
若當事人的器官或肢體受損之後,還能用的部位功能都還算可以,
卻將其視為身心障礙者,反而是一種「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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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節錄各方資料所得的結論,
雖然國家認為這樣反而是一種歧視,
但是單側聽損在工作上或是社交上非常弱勢,
甚至求職都會有影響。

有時候甚至在比較吵雜的環境就聽不太清楚別人說什麼,
有些人甚至聽損的那隻耳朵會一直耳鳴,
飽受失眠、躁鬱、頭痛、頭暈、失衡 等等痛苦。

國家不給我們身障資格說是不歧視我們,
但企業主會怎麼想?
面試沒有先說,但是進去之後發現叫都聽不到之類的,
馬上發現異狀,各種壓力下也是逼人走。
那面試先說,企業主會覺得這個比一般人難用,
也不是政府規定要的身障資格,
很難以錄取。


在各種社交場合更不用說了,
吵鬧喧囂的環境下,
很難以融入,老是被誤會,
但是單側聽損的苦誰能懂。

若當事人的器官或肢體受損之後,還能用的部位功能都還算可以,
卻將其視為身心障礙者,反而是一種「歧視」。
這段話說得非常漂亮,
但政府不歧視單側聽損,
能保證這整個社會不歧視單側聽損嘛!?
很多人單側聽損,

雖然一耳還是優耳,
但是另外一耳已經完全聽不見了,
甚至會併發耳鳴失衡等症狀。
請再審查單側聽損身心障礙資格!!!

利益與影響

希望改善單側聽損的各種權利,

日常生活中很平常的動作,對於單側聽損們而言可能是個嚴峻的考驗。
比如,側耳失聰對周遭的聲音感受是較為模糊,因此時常險些發生交通意外。
原本和朋友間開心的聚會,對單側聽損這群人而言卻是尷尬且不自在的。
在過於嘈雜的環境會造成單側聽損患者與人溝通的困難,
因為他們必須時常要求對方重複他們所說的話,
像這樣的情況如果不解釋,很容易遭致誤解,阻礙正常的社交活動。

  憲法保障人民權利,沒有人可以被忽略及漠視。
因此希望透過各種管道向社會發聲,
告知單側聽損生活上的不變、求職的困難以及訴求。
讓社會了解單側聽損者的不便利,並爭取到合理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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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政府說不歧視,但實際上政府有看到這些歧視嘛!?
引用自由時報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383303
〔記者林恕暉、鍾麗華/台北報導〕單耳聽力受損者仍能勝任文書、行政等工作,但部分企業、甚至公營單位招考時,卻在簡章內規定「聽力正常」或「聽力矯正後正常」才能參加甄試,聽力受損者團體「單聲櫃族」質疑此作法損及單耳聽障者權利。

偕醫院耳鼻科主任林鴻清表示,單耳聽障者,與人面對面交談、接電話都沒問題,只是在群體討論、開會時,如果右耳聽損,右邊同事發言,恐怕聽不清楚,但這部分可以克服。如有殘留單耳聽力,可用助聽器改善,兩耳全聾者則使用電子耳治療。

就業歧視 可重罰150萬
勞委會職訓局副局長郭振昌表示,如雇主認為工作必須對聽力有所要求,須向地方勞工行政機關提出證明,經過審查後,才可不雇用聽損患者。如果對聽損者就業歧視,恐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可處三十萬元到一百五十萬元罰鍰。

內政部官員指出,除須特殊職務要求較佳聽力,國營事業單位不應在員工招考時設限。立委管碧玲將提案,要求行政院檢討公營機構員工招考聽力規定標準不一問題。

台水嚴格要求聽力正常
管碧玲指出,她與「單聲櫃族」共同調查最近一次公營事業單位員工招考簡章發現,由考選部監督的一般公務人員或鐵路人員考試,並未對聽力受損者設限,公營事業單位或金融機構卻設限頗多。如中油、台糖、台酒公司、土銀等多數機構都規定「矯正後聽力正常」才能錄取,中鋼、台灣自來水公司更嚴格規定必須「正常聽力」才能參加甄試。

台水公司回應表示,未來人員甄選時會修訂簡章內容,避免影響聽損者應考權。中鋼公司也說,基於工業安全考量,部分重工業機具會發出警告聲音,未來只要不影響現場工作者,將考慮調整聽力規定。

台銀、一銀規定最友善
不過,也有公營機構對聽力受損者報考相當友善,台銀、一銀允許矯正後優耳(聽力較好的一側)聽力損失低於五十五分貝者應考,而鐵路人員、台中商銀允許「優耳聽力損失九十分貝者」報考。

「單聲櫃族」也呼籲將單耳聽損者納入身心障礙範圍,使國家資源能輔導聽損者。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長鄧素文說,民國一百零一年七月將全面修訂身心障礙標準,改以生活能力、學習能力等分十級評估,標準修訂前,衛生署會邀請身心障礙團體與醫療專業團體溝通。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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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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