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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議者 Fall Winter
檢核未通過
首先
現在的法律是規定人有服兵役的義務
也就是強迫
人們是不應該被強迫的
如果非得要也應該以自願的方式
像警察制度那樣
所以應該要修憲法
改成人不用有服兵役的義務
再來
人們應該要和平
不應該讓軍隊存在
那代表了暴力
我們為什麼要去傷害人呢
而且是被國家強迫去殺人
是多荒謬的一件事情
查無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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