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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霸凌

提議者 李洙德

已附議6317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點擊顯示前一個提議進度 點擊顯示後一個提議進度
提案
2016-11-07
檢核
2016-11-07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16-11-09
回應階段
2016-11-17
回應階段
2017-01-09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修性平教育法「高、國中小以下教材不得有性探索、性別光譜、兒少性自主、多人性交、人獸交之課程」

利益與影響

增加性平教育法第十八之一條

「高、國中小以下教材不得有性探索、性別光譜、兒少性自主、同性戀、多人性交、人獸交之課程」

及增訂36-2條,違反18-1條者,處罰款新台幣30-100萬元整。

 

近年來,許多高、國中小的教材出現性別光譜、探索性行為,實在太過露骨,實在有立法限制之必要。

相關連結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教育部 

450 已關注 關注
機關回應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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