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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牢飯自己付,減少國民負擔!

提議者 奈

已附議247 (時間已截止)

尚須4753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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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20-10-16
檢核
2020-10-1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不通過
2020-12-15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根據監獄行刑法的第46條所述,監獄應供給飲食。

 

然而供給的錢從何而來,可想而知就是我們廣大國民的納稅錢,於是我們提出了自己的牢飯自己付的想法,畢竟在牢裡,犯人們可以透過作業賺錢,自然就可以自己付自己的飯錢。

 

利益與影響

1. 省掉給予犯人們的飯錢,用於創造更好的未來。

2. 減少為了吃牢飯而故意犯罪的人。

5 已關注 關注

附議名單

2020-11-12
 
資料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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