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議階段
2021-04-05
已完成提案
檢核階段
2021-04-06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附議階段
附議中
回應階段
因台鐵太魯閣號事件對於人民傷害甚鉅,建議改善作為應具有可行性及可視性。
環視整起意外除本國普遍缺乏之安全意識外,尤其具體欠缺一簡易但關鍵之車輛安全設備…輪擋。
故建議對於非自用車輛應強制配備輪擋作為安全配備。
並對於必須使用之場域或條件(工地、一般道路但有斜度、)應予以規範及罰則。
期此一具體措施能風行草偃,並早日成為本國日常。
並漸提升本國全體之交安、工安、公安等安全文化。
對與重型機動機具,輪擋應作為一簡單且重要之保險措施。且具有一目了然之可視性、簡易可行性、且非高價高技術之易得性。
如同機車安全帽一般,應作為營業用車輛之最必備實體保險。並具體落實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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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時間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