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2
A:
一、依實施要點第六點:由參與平臺管理機關依提議內容進行檢核,檢核時程以三個工作日為原則,必要時得請權責機關協助檢核。
二、提議範圍「以行政院及其所屬各級機關之業務範圍內」才會通過檢核,如涉及總統府、行政院及其所屬機關以外之其他中央各級機關及地方政府、各級地方民意機關職權之提議,或有下列情形者得不進入附議並隱藏:
(1)恐嚇、猥褻、誹謗、詐欺或公然侮辱之虞;或提議內容涉及種族、宗教及性別歧視、人身攻擊。
(2)侵害他人權利或法律上利益。
(3)違反刑法或引起民事責任之虞;法院審理中之司法案件或已由檢調單位進行偵辦之案件。
(4)業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之法律草案。
(5)屬兩岸、外交及國防議題。
(6)提議內容訴求不明確或僅涉及個人權益,或屬網路虛擬之人、事、物或屬商業自主管理行為、品牌或具廣告行為之個案提議。
(7)其他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