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07年01月01日結束於107年12月31日
一、健全肅貪法制,強化執法基礎。
二、提升貪瀆案件定罪率。
三、舉辦肅貪研習,精進偵查作為。
一、本部自98年7月8日推動「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執行迄107年12月止,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貪瀆案件累計起訴3,581件,起訴人次10,604人,平均每月起訴31件,起訴人次93人。在貪瀆起訴案件判決方面,判決確定者6,722人,其中以貪瀆罪起訴經判決有罪者3,370人;以非貪瀆罪起訴經判決有罪者1,421人,總計判決有罪者4,791人,確定判決定罪率達71.3%。
二、107年1月至12月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貪瀆案件起訴計新收603件,起訴271件、750人,查獲貪瀆金額新臺幣1億6,984萬3,213餘元,就已判決確定者(不包括不受理判決及其他)之831人中,以圖利罪判決有罪者46人,以非圖利罪判決有罪者398人,以非貪瀆罪判決有罪者201人,總計判決有罪者達645人,定罪率77.6%。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計畫經費(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計畫經費(C)(千元)
總累積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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