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06年01月01日結束於110年12月31日
執行「強化海洋教育推動機制」、「提升全民海洋素養」、「提升海洋專業人才知能」3大策略主軸之指標內容,落實推動107年海洋教育執行計畫。重點策略包括:
一、健全各級教育行政機關海洋教育推動制度。
二、強化推動海洋教育之整合及溝通平臺。
三、促進海洋教育相關資源及資訊之分享、交流與運用。
四、海洋教育融入十二年國教各學習領域教科書。
五、加強各級學校海洋教育相關課程與教學。
六、配合十二年國教辦理海洋職涯試探教育,並建立升學與就業輔導機制。
七、強化海洋相關宣導,建立家長及社會大眾海洋職業之正向價值觀。
八、結合社會教育,鼓勵相關社教館所推展海洋教育活動。
九、配合海洋科技發展及海洋相關國際公約規範,與時俱進改善課程規劃與教材內容。
十、瞭解國際海洋教育發展趨勢,調整國內海洋人才培育計畫。
十一、因應海洋產業發展,建置完備的海洋教育實習制度,以縮短學用落差。
十二、鼓勵設有海洋類科相關大專校院提升與海洋產業之研究發展績效,以配合海洋新興產業之發展。
一、強化海洋教育推動機制
1.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推動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海洋教育作業要點」,106學年度已補助全國22個地方政府相關經費推動與強化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執行包括維運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精緻海洋教育課程與教學、推動跨直轄市、縣(市)海洋教育合作等計畫,並輔導22個地方政府規劃完成107-110學年度海洋教育四年發展計畫。
2. 補助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成立「臺灣海洋教育中心」,作為推動海洋教育之整合性平臺。107年臺灣海洋教育中心已執行編製2018海洋教育統計年報、進行學生海洋素養調查、維運海洋教育網站學習平臺、辦理海洋科普繪本創作評選及推廣活動、研發海洋素養讀本、舉辦「2018環太平洋海洋教育者國際研討會暨第一屆海洋教育者論壇」、建構海洋教育者培訓機制及進行海洋職涯試探教學發展等工作完竣。
3. 已辦理第6屆「教育部海洋教育推動小組」會議完竣,蒐整建議包含推廣海洋系列磨課師課程、擴大學校與社教館所合作進行教師增能、強化海洋教育議題融入各領域課程、加深加廣海洋戶外教育、精進海洋教育輔導員的培訓、成立海洋教育融入課程的規劃小組、優化實習船的實習課程等議題,均作為本部研擬或調整相關政策之重要依據。
二、提升全民海洋素養
1. 本部補助國立金門大學等83校辦理水域體驗活、補助新北市政府等11個縣市政府辦理教師游泳教學研習、補助國立澎湖科技大學等8校辦理辦理區域性學生水域活動及充實相關設備;另針對鄰近無游泳池之無游泳池學校,業補助8個縣市20所國民小學購置、維修及擴充親水體驗池,以推動親水體驗之游泳與水域安全教學;並委託臺北市立大學以移動式親水體驗池進行游泳與自救能力巡迴教學活動,共計辦理15場次。
2. 本部所屬機構包括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皆已取得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可提供辦理環境教育相關課程及場地。另有26所大專校院取得環境教育機構認證,可辦理環境教育師資培訓課程。各級學校指定環境教育人員並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率已達98%,規劃並執行學校環境教育計畫。
3. 本部社教館所依館所特色以多元方式共同推動海洋科普教育:
(1)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成立海洋科學學習中心,已發展海洋教育教學模組11套,含海洋科技、海洋科學、海洋生物及海洋環境等主題。另以「針織珊瑚」推廣環境教育倡導海洋議題引起熱烈迴響,舉辦「當針織珊瑚遇上公民科學家-真愛海洋系列活動計畫成果」特展,集結全國各參與學校、社區、長照站等團體作品,以及加入民眾實際的公民科學海洋健康監測成果等。
(2)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成立海洋教育中心,辦理海洋生態旅遊、校外教學、到校教學、海洋學校計畫、兒童夏令營、種籽師資教育培訓等活動。107年並攜手東港高中師生進行海洋教材、教具的開發計畫,以翻轉教學的創新模式,開發「海鮮UNO桌遊」。
(3)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進行海洋教育教學箱開發,並透過與中部縣市學校合作辦理教師研習、教師觀課,提供參與過研習或觀課之學校借用教學箱。另戲劇教室與環境劇場每日各2場海洋專題活動(包括「瀛海探奇」、「漁取‧魚求」及「暖化的故事」等)。
(4) 此外,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製播海洋主題相關內容之廣播節目;國家圖書館辦理海洋相關主題圖書或視聽資料展覽;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與國家實驗研究院、一傳十文教公司共同辦理「科普一傳十-2018海洋解密:勵進「船」奇」網路直播活動;國立臺灣圖書館、全國各樂齡學習中心亦辦理海洋相關主題推廣活動。
4. 依「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海洋教育議題已納入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之「教育議題專題」必(選)修科目實施,以強化師資生習得海洋相關知能,106學年度計29校開辦課程,3,851人次師資生修習。另107年度已補助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屏東大學及靜宜大學5校開辦海洋教育專長增能學分班。
三、提升海洋專業人才知能
1. 持續強化高級中等學校至大專校院之海事人才培育
(1) 補助高中職學生職場體驗及至業界實習:補助1,723名學生赴職場體驗及311名學生至業界實習
(2) 補助全國高職航海科、輪機科學生接受符合STCW國際公約之訓練:計415人取得4項基本訓練、389人取得救生艇筏及救難艇操縱、98人取得航行當值、291人取得輪機當值訓練證書。
(3) 成立海洋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補助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設立「海洋中心:全球變遷下海洋的調適與因應」與「海洋工程中心:全球變遷下海洋工程科技之創新與運用」2個特色領域研究中心。
(4) 結合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USR)補助大專校院與社區結合推動海洋產業:如補助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推動「三漁興旺-國際藍色經濟示範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推動「海岸地方創生-高雄永安區漁村為例」等。
(5) 鏈結海洋產業:如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與國內大型景觀魚養殖企業進行智慧科技養殖技術開發合作、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培育師生團隊衍生海洋領域新創公司等。
2. 持續鼓勵各大專校院推廣海洋教育
(1) 開設海洋教育課程:106學年度大專校院共94校開設1,358門海洋教育相關課程,共計有5萬0,161人修讀;107學年度補助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等5校辦理海洋教育相關之教師在職進修增能學分班;推廣磨課師海洋系列課程,鼓勵納入通識教育課程、選修課程。
(2) 補助學校辦理水域體驗活動及補助學校充實相關設備:補助項目包括風浪板、獨木舟、潛水、輕艇、輕艇水球、衝浪、帆船等。
(3) 推廣東沙巡禮體驗活動:結合海巡署「碧海專案」勤務,甄選國內大專校院學生實地探訪、體驗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生態及周邊海域執法現況,自100年起開辦至107年,已辦理17梯次計364人參與。
3. 107年公費留學考試計列「能源工程」、「海事工程」、「造船工程」、「水下文化資產」、「海洋地質」、「海洋生物」6個學門領域,持續選送公費留學海洋相關專業領域之人才。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計畫經費(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計畫經費(C)(千元)
總累積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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