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於109年01月01日結束於109年12月31日
9,365,304(千元)
1090451: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
一、撥付各級榮院109年7-8月本會補助榮民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費用。
二、撥付各級榮院109年9-10月本會補助榮民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費用。
三、撥付各級榮院109年11月本會補助榮民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費用。
四、撥付各級榮院109年12月本會補助榮民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費用。
配合全民健康保險實施,補助榮民(眷)健保費及健保部分負擔醫療經費,落實照顧榮民(眷)使其獲得妥善之醫療照顧服務,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分述如下:
一、榮民健康保險費:按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第6款規定補助6類1目被保險人全額健保費(每人每月健保費1,249元),依108年3月投保人數估算,計336,041人,估計全年需5,036,584千元。
二、榮眷健康保險費:按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第6款規定補助6類1目眷屬健保費70%(每人每月健保費874元),依108年3月投保人數估算,計141,137人,估計全年需1,480,246千元。
三、榮民健保醫療部分負擔:
(一)按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3、47條暨其施行細則第63條第2 項規定補助6類1目被保險人健保部分負擔2,428,474千元。
(二)按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及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補助榮民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費用420,000千元。
一、109年10月14日撥付各級榮院109年5-6月本會補助榮民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費用、7-8月補助榮民至三總澎湖分院就醫掛號費。
二、109年11月25日撥付各級榮院109年7-8月本會補助榮民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費用、9-10月補助榮民至三總澎湖分院就醫掛號費。
三、109年12月31日撥付109年9-10月本會補助榮民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費用。
四、110年1月11日撥付109年1-6月本會補助健保6類1目被保險人部分負擔不足金額、109年11-12月本會補助榮民醫療必須健保不給付醫療項目費用及補助榮民至三總澎湖分院就醫掛號費。。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年計畫經費(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計畫經費(C)(千元)
總累積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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