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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機關 法務部

強化肅貪機制,積極發掘偵查重大貪瀆不法(109年度辦理情形)

開始於109年01月01日結束於109年12月31日

目前進度

啟動囉
109/01/01
  (第1年 / 1年)
   
   
   
完成了
109/12/31
計畫類別
社會發展
管制級別
部會管制
管考週期
季報

計畫核定情形

強化肅貪機制,積極發掘偵查重大貪瀆不法:行政院108年08月30日院授發綜字1080801239號函

總計畫經費

0(千元)

計畫摘要

1090082:積極發掘偵查重大貪瀆不法
積極偵辦貪瀆不法

1090082:督導政風機構強化蒐報貪瀆線索
各政風機構函送貪瀆線索目標件數

1090082:督導政風機構執行食安稽查及蒐集食安情資
各政風機構執行食安稽查及蒐集食安情資目標件數

年度目標

一、以「嚴懲貪官污吏」、「善待良善公僕」、「全面防止貪腐」、「建立廉能政府」為四大組織共同目標,自「降低制度運用不當引發犯罪」、「減少福利措施瑕疵造成犯罪」及「杜絕行政管理不當製造犯罪」等面向著手,建立防範或提醒公務員避免再犯之措施及作法,從源頭解決現行弊端,讓公務人員感受廉政機關的關懷與服務,以順利推展各項廉政工作。
二、鎖定高層貪污犯罪、結構性貪污犯罪為重點方向,一般貪污案件以策動自首為原則。
三、鎖定貪瀆高風險業務,進行全面性專案清查作為,遏阻違法舞弊,發揮興利除弊功能。
四、就社會關注影響國計民生的弊端,藉由本部遴選之「派駐檢察官」,結合「期前偵辦」機制,精緻偵查以提升貪瀆案件定罪率。
五、建構揭弊者保護法制,積極鼓勵檢舉;推動廉政司法互助,建立聯繫窗口,打擊跨境貪腐。
六、推動「食安廉政平臺」,由各食安管理機關政風機構共同執行「食安稽核會同參與」及「蒐集食安情資」,積極發掘貪瀆不法情資,維護民眾權益。

重要執行成果

一、廉政署109年1至12月受理自首案件累計 59 案 143人。
二、廉政署100年7月20日成立迄109年12月31日止,移送案貪瀆及相關犯罪案件計1694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788 件。
三、100年7月20日成立迄109年12月底止各政風機構函送貪瀆線索經分立廉立案件計5445 件。
四、截至109年12月底止各政風機構函送貪瀆線索經分立廉立案件計598件。
五、截至109年12月底止.政風機構會同執行食安稽查4,442件,發掘業者食安違常資訊及機關廉政疑義資訊共508件。

強化肅貪機制,積極發掘偵查重大貪瀆不法
109年實際執行趨勢圖
 年累計執行進度(%)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
計畫進度

年累計預定進度(a)(%)

年累計實際進度(b)(%)

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計畫進度

總累計預定進度(A)(%)

總累計實際進度(B)(%)

總累計進度比較(B-A)百分點

計畫進度

經費使用

年計畫經費(c)(千元)

年累計執行數(d)(千元)

年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經費使用

總計畫經費(C)(千元)

總累積執行數(D)(千元)

總計畫經費達成率(D/C*100%)(%)

經費使用

註1、年計畫經費達成率=截至目前之年累計執行數/本年度年計畫經費*100%
註2、本頁面圖表配合計畫管制週期進行更新調整,若管制週期為季報或半年報,可能出現部分月份為空白之情形。
註3、部分計畫之推動未編列年計畫經費,可能造成年計畫經費達成率為0的情形。

留言總數 1留言 2 關注

機關綜整回應

法務部 110年03月11日

綜整回應:回應評論案

台端您好

一、本署依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第2條規定,職掌貪瀆或相關犯罪之調查及處理。按刑事訴訟法第154條及第155條規定,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無證據能力、未經合法調查之證據,不得作為判斷之依據。本署於偵查之程序及實體面向,均依據刑事法規及刑事訴訟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台端如欲檢舉公務人員貪瀆不法情事,本署提供下列多元檢舉管道:現場檢舉、電話檢舉(檢舉專線:0800-286-586)、書面檢舉、傳真檢舉及網頁填報,詳情請參閱本署全球資訊網站等資訊。

                                                                                     敬祝 安康,法務部廉政署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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